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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经常能看到“劳务派遣”这个词,但是关于“劳务派遣”你知道多少?
今天包头人力资源公司小编就来告诉大家:
1.用人单位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中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工作,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工作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工作是指其他劳动者可以在相应时间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休假等原因不能工作。
2.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几个月的短期劳动合同?
你不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劳动合同两年以上,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需提前多长时间提交续展申请?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长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0天向许可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交书面续期行政许可申请的,按照新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办理。
4.劳务派遣公司能否向本公司派遣工人?
没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5.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有人数限制吗?
有的。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数,被派遣劳动者使用人数不得超过其劳动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额,是指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与被派遣劳动者的人数之和。
6.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到不同的用人单位,能否约定多个试用期?
不能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和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同意一个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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