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包头市宏博人才交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劳务外包

新闻分类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包头市宏博人才交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D座206

联系人:郭总

电话:18648469229

网址:www.bthbrc.com

建筑劳务派遣中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公司动态 >> 公司新闻

建筑劳务派遣中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发布日期:2018-12-14 作者:客服 点击:

  劳务派遣雇员租赁

  

  包头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重庆建筑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重庆建筑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重庆建筑劳务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包头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劳务派遣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本文网址:http://www.bthbrc.com/news/511.html

关键词:包头劳务派遣

浏览记录: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18648469229
  • 在线留言
  • 手机网站
  • 在线咨询